各学院(部):
为丰富校园文化,展示与提高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的影视作品创作能力及影视艺术修养,鼓励学生用影视作品展现美丽中国,展现青春与梦想,反映社会现实,并为浙江及全国各级各类数字影视作品竞赛遴选佳作,特举办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此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短片单元、VR/AR短片单元、手机短片单元和动画短片单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教务处、校团委
2.承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
3.协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各二级学院
二、参赛对象
浙江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采用多项主题,可选主题如下:
1.承诺
2.廉政
3.回归
4.公益
5.梦想
6.也可自主选题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类型
1.短片单元:剧情短片(含微电影)、纪录短片、专题短片、实验短片、MV短片、广告短片等。
2.VR/AR短片单元:VR/AR纪录片、VR剧情片。
3.手机短片单元:涵盖DV短片单元和动画短片单元。
4. 动画短片单元:剧情动画短片、非剧情动画短片。
(二)内容题材
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动植静物、时尚品牌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以数字技术加工影像、特技影像以及实验影像等作品。
(三)作品要求
1.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在其他类似竞赛中获奖,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不得剽窃抄袭;
2.不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
3.内容健康积极,构思新颖,有对生活的独特感悟;
4.表现手法有创新,技术娴熟;
5.时长:剧情短片(含微电影)一般不超过20分钟,纪录短片、专题短片一般不超过8分钟,实验短片一般不超过8分钟,MV短片一般不超过4分钟,广告短片一般不超过2分钟;动画短片一般不超过8分钟;手机短片一般不超过5分钟;
6.所有作品分为3部分:(1)成片;(2)素材片;(3)3分钟的拍摄花絮;对白、旁白、解说须配有中文字幕;
7.所有作品为数字影像文件,上交作品形式一律为可读光盘,光盘原始档案录制为格式光盘(不压缩),格式参数符合数字技术规范(附件一);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参赛作品一品一盘,光盘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学院、参赛作品名称、参赛作者(限4名以下)、指导教师姓名(限1名以下),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院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五、大赛规则及赛事流程
本次大赛流程如下:
1.征集阶段:参赛学生将参赛作品交送至二级学院学工办(分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分团委)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统一将作品、作者签名的参赛报名表(附件二)、学院盖章的参赛汇总表(附件一),经检查可以正常识读的作品光盘送交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地址:浙江传媒学院生活区18号楼102室,联系人:王志伟,电话:86832179;2.初评阶段:大赛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经评选出各竞赛单元获奖作品;
3.颁奖及展映阶段阶段:颁奖闭幕式上举行获奖短片专家点评和作者创作阐述;
4.作品传播和人才储备阶段:获奖优秀作品由主办方提供播映参赛资金支持,选送参加国(境)内外各类影视短片竞赛,并计为第二课堂学分;获奖优秀作品作者列入学生科研创新和竞赛人才库,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评奖。
六、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并设最佳VR/AR奖1名,奖金1000元;最佳声音奖、最佳技术制作奖、最佳导演奖各1项,奖金300元;
2.优秀组织奖: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优秀组织奖,其条件是: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3.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出获优秀作品奖的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有关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个人,大赛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优秀作品使用权(非盈利性质),相关作品如获经济收益归属于作者个人。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报名表.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规范.
教务处 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 电视艺术学院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汇总表.doc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