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校级创新基金项目是我校学生进行作品创作的平台,是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孵化平台,同时也是本年度“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的孵化平台。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2007〕124号),现启动我校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原则
项目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主实践,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目的。项目以学生特长兴趣为出发点,以学会做事为基本要求,注重过程和团队合作。
二、申报内容
项目类别主要包括创新类和创业类两大类:
创新类分为影视作品创作、动画作品创作、电子设计与软件开发、音乐作品创作、文学创作等;创业类分为创业策划、创业实践等。对参加省级及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项目适当倾斜(见下表)。申报项目选题应结合专业,有一定创意,项目选题还应充分考虑利用学校已有的教学科研资源。
创业类(创业策划、创业实践)立项项目以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大学生创意创业大赛的评比结果为准。其中创业类里的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条件需是已注册公司或即将注册公司为前提。详见[关于浙江传媒学院第九届“创智风云·赢在浙传”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创新类和创业类。
表一:2015年度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库
序号
竞赛名称
1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0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
2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1
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3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2
大学生工程综合能力竞赛
4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3
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
5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14
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
6
大学生英语演讲与写作竞赛
15
大学生摄影竞赛
7
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16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8
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
17
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
9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三、申报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项目负责人无必修课程不合格情况;一个学生不能同时负责两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尚未完成已立项创新基金的结题工作或有撤消项目的情况,也不得再次申请。
四、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经费管理
创新基金项目主体为学生,经费由项目负责学生根据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六、立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本基金项目可由学生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分别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学生申请书》(附件1)或《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教师申请书》(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文件名为:2016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名称”),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
如需使用学校设备,需同时填写《使用设备机时申请表》(附件3),立项后可获相应的免费机时:重点项目可获80免费机时,一般项目可获40免费机时,立项不资助项目可获20免费机时。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每个学院推荐项目最多不超过20项,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至教务处实践科徐老师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86706211),逾期不予受理。
(三)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以现场答辩的形式,按类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项目经校内公示程序后发文立项,进入建设阶段。
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本学院学生创新基金申报项目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学生申请书
2.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教师申请书
3.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使用设备机时申请表
4.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设备使用机时票
5.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申请汇总表
发布部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