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通过个人自荐、各系推荐、学生组织推荐等报名方式,经面试、座谈和分团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对以下学生职务聘任情况予以公示:
电视艺术学院分团委
拟聘任11制作2班徐晔梓为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灯光班刘硕为分团委组织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制作1班傅晶晶、12制作2班沈卓逸、12录音班洪路平为分团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摄专班朱晓彬为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摄像1班萨百琪、12录音班王申野为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摄专班余传军为分团委就业创业协会会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1班江汾为分团委就业创业协会副会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摄像班周家齐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主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1班朱羽婕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主编(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电编班金瑶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电编班耿佳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文字编辑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电编班吴诗琦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文字编辑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摄像1班张文鹤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摄影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制作1班孙瑞为分团委新闻宣传中心网设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电视艺术学院学生会
拟聘任11的灯光班张旋为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2班王怡琳为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摄像班吕鹏为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活动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灯光班于清为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文编班赵珂民、12文编班傅雅梦、12电编班董玲悦为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1班胡雨擎为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摄像2班顾俊捷、12制作2班黄毅杰为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1班高天一为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文编班姬祥、12录音班刘晗为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电编2班陈琼宇为学生会体育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摄像2班周志豪、12录音班杨茜为学生会体育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制作1班王炜惟为分团委公寓自律委员会会长、学生会生活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摄像1班高源、12制作2班蒋如梅为分团委公寓自律委员会副会长、学生会生活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制作2班曹曦禾为学生会实践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文编班田沁禾、12摄像2班陈杰为学生会实践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摄像班刘冠乔为学生会纪检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灯光班孙凯奇、12电编班连丁林为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1制作2班何远杰为学生会心理部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电编班孙晓烨、12文编班李千雨为学生会心理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拟聘任12灯光班聂源、12录音班任佳君为学生会活动部副部长(试用期3个月)。
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团委、学生会反映,电话:86832176,地点:生活区18号楼103。
如公示期及试用期间广大师生无疑问,以上学生将在试用期过后被聘任为电视艺术学院第二届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电视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