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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浙传学【2020】 11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电视艺术学院实际,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最终拟认定吴昊等61位同学为我院2020—2021学年的学生资助对象,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班级
姓名
认定等级
1
17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班
吴昊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
刘聪聪
3
17广播电视编导2班
吕嘉欣
4
姚为毅
5
17广播电视编导3班
杨朔
6
1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叶芳婷
7
1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程佳帅
8
赵一博
9
17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班
冯梦妮
10
李欣梦
11
18广播电视编导1班
余仙康
12
19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符浩宇
13
19广播电视编导3班
胡君
14
20广播电视编导班(第二学位)
赵青霞
15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施苏婷
16
陈思含
17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徐开淼
18
肖雅泉
19
17广播电视编导1班
杜俞莹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20
吕琪
21
张静
22
代艳梅
23
王怡君
24
牛程乙
25
17录音艺术1班
刘俞希
26
17录音艺术2班
刘迪
27
刘宇
28
李笑然
29
谭杰
30
王润仁
31
赵镓荃
32
1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2班
雷漫萍
33
张欣博
34
周淼
35
1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葛才逸
36
汤舒钰
37
郑铭
38
18广播电视编导3班
吕宏琳
39
颜艺清
40
李清莹
41
王昭颖
42
18广播电视编导4班
吴祉淳
43
18录音艺术2班
涂欣蕊
44
1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2班
廖浩航
45
1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李睿
46
刘研
47
黄方正
48
徐克涛
49
1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周子恒
50
1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3班
苏爱家
51
程浩
52
李若楠
53
张瑞杰
54
19广播电视编导4班
方汉博
55
19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徐强凯
56
20广播电视编导2班
陈艺萱
57
杨瑶
58
王苗苗
59
20录音艺术1班
殷子罡
60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付景弘
61
向志杰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如果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电话:86832176 学院纪委电话:86832127
地址:艺术楼一楼102西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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