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浙传学【2020】 1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电视艺术学院实际,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最终拟认定余仙康等59位同学为我院2021—2022学年的学生资助对象,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3日,如果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电话:86832176 学院纪委电话:86832127
地址:艺术楼一楼103(学工办二)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