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浙传院学》 〔2021〕浙传院学36号 、《浙江传媒学院校设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传院学 〔2021〕 35号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传院学 〔2021〕37 号 、《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19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于佳辰、19广播电视编导2班章晓为2020-2021学年电视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推荐19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于佳辰为2020-2021学年电视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会候选人。
经过学校选拔推荐、现场展示、评委投票,我院19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于佳辰同学已被评选为2021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根据学校下发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2名),我院可递补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上报。
依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审会打分情况,拟推荐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万峥鸣同学(具体情况见附件)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学校审核。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建议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馈,反馈时请实事求是,线索清晰。
电视艺术学院分纪委:86832127;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86832024。
电视艺术学院
2021年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