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浙传院学〔2020〕11号)等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学工小组复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现拟认定85位同学为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现向全院师生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7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有异议可与学院学工办联系,反映意见应真实客观。
联系人:齐老师
资助工作电话:0571-86832176
纪检监督电话:0571-86832127
电视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姓名
班级(全称)
认定等级
王*璐
20广播电视编导1班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况*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苏*濛
陈*含
付*弘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肖*泉
20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张*玮
21广播电视编导2班
刘*晨
21广播电视编导3班
刘*瑶
王*良
盛*燕
高*卓
2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董*
陈*宇
2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2班
毛*泽
2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潘*媛
2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3班
郭*文
王*
赵*瑞
李*茹
22广播电视编导1班
丁*
22广播电视编导2班
赵*乐
蒋*雯
金*苒
22广播电视编导4班
何*茜
郭*
刘*轩
22录音艺术2班
李*
2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吴*
钟*励
曹*月
连*敏
2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2班
程*
杨*伶
2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3班
刘*
23广播电视编导1班
崔*昱
陈*如
23广播电视编导3班
许*彤
2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1班
高*康
苏*丽
2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冯*萌
2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3班
向*杰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徐*淼
常*菲
21广播电视编导1班
刘*琳
石*
胡*悦
李*媛
杨*傲
覃*慧
林*萱
陈*文
董*微
王*铭
丁*林
陈*昱
聂*天
张*豪
2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2班
刘*潇
王*媛
王*艳
李*瑶
唐*文
池*聪
毛*娜
宋*民
22广播电视编导3班
赵*
田*玉
曲*苑
陆*燕
胡*桐
詹*娘
许*璐
张*
2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文*林
韩*峰
陈*婧
唐*雯
23广播电视编导4班
谭*
2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2班
何*莹
23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1班
陈*盛
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