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
高校文科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 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 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赋能推动我省高校哲学 社会科学学科攀高峰创一流,2023 年以来,省教育厅制定《浙 江省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方案》,按照“一事一议、成熟一个、 设立一个”方式,根据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与优势,组织专家对拟建设的文科实验室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指导 予以完善,在此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立项建设首批 10 家浙江 省高校文科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各文科实验室依托高校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坚持“高起 点、高标准、高要求”原则,对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 设标准和《浙江省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方案》要求,加大经费、 场地和人员投入,统筹安排学科建设资金支持实验室建设,培育 和引进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有组织地培育 产出标志性研究成果,建设开放式交流平台,努力把文科实验室 建设成为哲学社会科学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引擎,为繁荣中国学 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声音作出浙江贡献。各文科实验室 要主动回答和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实验手段,赋能哲学社会科学知识 体系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研究范式和方法,开展战略 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培育和催生新的学科和学术增长点, 聚集和培养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的现代化。
省高校文科实验室实行过程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期为 3 年,建设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高校每年 12 月底 上报建设进展情况,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验收,建 设绩效末位或较差的将予以淘汰或限期整改。
附件:首批浙江省高校文科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
首批浙江省高校文科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序号
名称
依托高校
1
中国艺术传承与创新实验室
中国美术学院
2
未来乡村实验室
浙江工业大学
3
数智文教与社会发展实验室
浙江师范大学
4
商帮经济与文化智能计算实验室
宁波大学
5
共同富裕实验室
浙江工商大学
6
“八八战略”实验室
浙江财经大学
7
未来影像与社会应用实验室
浙江传媒学院
8
人工智能与创新教育实验室
杭州师范大学
9
生态文明与环境治理实验室
温州大学
10
歌剧学实验室
浙江音乐学院
抄送:教育部社科司,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