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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电视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电视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1-12-27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和上报学生综合测评材料的通知》文件,结合《浙江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传院学〔202132号)和《电视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开展我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我院有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7个,校级优秀毕业生64个,充分考虑各专业间的公平性,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名额。

现将评选办法和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1、1227日,公布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名单。省优评选要求综测成绩专业排名前15%,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前20%;校优评选要求综测及智育专业排名要求前30%,没有不及格科目和纪律处分;

2、1228-1231日,上报加分材料和相关证明,如未按时提交将取消参评资格;

3、公示积分排名情况;

4、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评议,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5、公示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填写相关登记表;

6、20225月,根据毕业设计和论文成绩,确定是否存在取消和增补的情况,上报最终名单至学校。

附件1:《电视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电视艺术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名单》

附件4:《申报信息及积分表》

附件5:《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6:《浙江传媒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7:《填写模板》


联系人:齐老师

工作电话:0571-86832176

纪检监督电话:0571-86832127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