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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电视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1-10-25

电视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传院学〔2021〕29号)《浙江传媒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本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评选条件审核,经评议小组、党政联席会讨论,现确定2018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吴祉淳等12位同学为电视艺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学校,现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有异议可与学院学工办联系,反映意见应真实客观。

齐老师(艺术楼103)   0571-86832176  

纪检办公室:0571-86832127

电视艺术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1

吴祉淳

广播电视编导

2

廖浩航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3

 研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4

周子恒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5

 浩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6

李若楠

广播电视编导

7

张瑞杰

广播电视编导

8

符浩宇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9

广播电视编导

10

陈思含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11

付景弘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12

徐开淼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