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奖学金评比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学院依据学年内每学期获奖等级、智育等评奖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电视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名单(详见附件1.)现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是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为期五天。如有意见、建议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馈,反馈时请实事求是,线索清晰。
电视艺术学院分纪委:86832127;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86832176。
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3日
电视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