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学科竞赛的指导思想,激发我院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高其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服务,特举办浙江传媒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暨2016年第九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浙江省级赛选拔赛,现将本次大赛参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
新媒体学院
三、大赛简介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计算机三大教指委”)联合主办的面向全国高校本科所有专业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四、参赛对象
(一)浙江传媒学院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二)每个参赛队可由1至3名学生组成(可跨学院)。每队须至少配置1名指导教师。
五、比赛内容:
(一)软件应用与开发类。包括以下小类:
1、网站设计。
2、数据库应用。
3、虚拟实验平台。
(二)微课(课件制作)类。包含以下小类: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片段。
2、“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3、“Internet应用”课程片段。
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5、中、小学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课程片段。
6、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1911年前)课程片段。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优秀道德风尚等,1911年前)课程片段。
(三)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包括以下小类: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2、计算机动画。3、计算机游戏。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5、DV影片。
(四)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包括以下小类: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2、计算机动画。3、计算机游戏。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5、DV影片。
说明: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作者专业清单如下:
① 教育学、教育技术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② 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
③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⑥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
⑦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⑧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专业。
⑨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⑩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五)数字媒体设计类微电影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参赛主题为:
(1)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
(2)歌颂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
(3)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
(4)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与汉语言文学。
(5)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说明:主题内容限在 1911 年前。
(六)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包括以下小类:
(1)动画。
(2)游戏与交互。
(3)数字平面。
(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 。
说明:主题分为两种:
① 企业命题,来源于企业现实需求,题目与具体要求见附件3。
② 自主选择:绿色世界。
(七)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素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交互媒体设计(含电子杂志)。
说明: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八)软件服务外包类。包括以下小类:
(1)大数据分析。
(2)电子商务。
(3)人机交互应用。
(4)物联网应用。
(5)移动终端应用。
说明:作者自主命题。
(九)计算机音乐创作类普通组。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音乐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十)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包括以下小类: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
参赛者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 (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在校作曲或电子音乐制作相关专业,诸如:
电子音乐制作、 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制作、作曲、新媒体(流媒体)音乐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划为专业组。其他不拿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均为普通组。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
六、参赛作品总体要求:
(一)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内容积极向上。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都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取消一切奖项。
(二)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三)“网站设计”小类作品:将于2016年3-4月在大赛官网公布代码规范,参赛者请按此规范编写代码,上传的作品将通过大赛平台自动部署,并主要据此进行评审。作为网站评审的重要因素,参赛者应同时提供能够在互联网上真实访问的网站地址(域名或IP地址均可)。
(四)“数据库应用”小类作品:仅限于非网站形式的数据库应用类作品报此类别。凡以网站形式呈现的作品,一律按“网站设计”小类报名。数据库应用类作品应使用主流数据库系统开发工具进行开发。将于2016年3-4月在大赛官网公布开发规范,参赛者请按此规范编写代码,上传的作品将通过大赛平台自动部署,并主要据此进行评审。
(五)“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音频格式为WAV或AIFF(44.1kHz/16/24bit,PCM。若为5.1音频文件格式,请注明编码格式与编码软件);视频文件要求为MPEG或AVI格式。
为便于审核作品原创性,大赛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刻盘提交完整作品及创作相关材料(源码、素材等)。刻盘送审的具体要求如下:
1、刻盘送审时要求每件参赛作品的作品及创作材料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2、每件作品提交2份光盘:1份提交评审,1份备用;
3、盘面用黑色标记笔注明作品名称、参赛院系。
4、盘内创建“作品”与“创作材料”两个目录,分别存放作品和创作材料。
5、因不同作品由不同专家进行评审,因此不要将多件作品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以免影响评审。
七、参赛作品格式限制:
(一)“网站设计”小类作品:应提供能够在互联网上真实访问的网站地址(域名或IP地址均可),并以此真实运行的网站进行评审。
(二)“数据库应用”小类作品:仅限于非网站形式的数据库应用类作品报此类别。凡以网站形式呈现的作品,一律按“网站设计”小类报名。此类作品应尽量使用流行的数据库系统开发工具进行开发。
(三)“微课”小类、“虚拟实验平台”小类作品及“数字媒体设计”(各组)大类下所有作品,应采用流行格式,未作特殊设置的普通电脑在点击作品后即可使用常规播放器(如IE 浏览器、Flash 播放器、暴风影音等流行视频播放器)进行播放,亦可设计为自播放的执行文件。
(四)“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音频格式为WAV 或AIFF(44.1kHz / 48kHz / 96kHz,16 / 24bit,PCM。若为5.1 音频文件格式,请注明编码格式与编码软件);视频文件要求为MPEG 或AVI 格式。
(五)不能满足上述格式限制条件的作品,请注明运行环境。
注意:参赛作品必须属于 “作品分类”中的一类,并以光盘形式递交,附以相关电子说明文档。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届竞赛的《作品规范》,具体细则请关注竞赛网站(http://www.jsjds.org)后续通知。对不符合作品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将予以降级或淘汰。
八、具体时间安排
大赛申报时间:2016年1月7日——2016年4月8日
九、参赛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年4月8日前将参赛报名申报表(附件1)、参赛汇总表格(附件2)与参赛作品(纸质说明、光盘)统一提交到新媒体学院学工办,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498685099@qq.com(邮件名:XX学院参赛汇总表、参赛报名申报表、参赛作品)
联系人:杨 波
电 话:86870380
地 址:浙江传媒学院生活区18号楼110室
十、奖项设置
评选大赛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我校将对获奖的大赛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级赛。所有作品的奖项视作品质量情况设置,若不具备条件,相关奖项可以空缺。
教务处 新媒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