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方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办法
(试 行)
一、目的
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是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作用,推进寝室建设,创建学风浓郁、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和“标兵寝室”的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
浙江传媒学院下沙和桐乡校区全日制学生寝室。
三、奖项设置
分别设置“文明寝室”和“标兵寝室”。
文明寝室按照各学院学生寝室总数的5%进行评定,奖励800元;在文明寝室的基础上评出“标兵寝室”15-20个,奖励1500元。
四、文明寝室的评比
1.文明寝室的申报评比为每学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九月,各学院结合上一学年所有检查情况以全院学生寝室5%的比例进行推荐,参与文明寝室评比的寝室须是四星级寝室,并且其月评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具体条件如下:
(1)寝室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邓小平建设理论、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话和气、举止文明,同学间和睦相处,团结友爱;无损坏公物现象;一学年内无寝室成员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学习氛围浓厚,评比期内寝室成员无补考现象发生。
(4)全室成员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成绩突出。
2.由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寝室”申请表》(见附件),并将表格交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就学生的早自习、晚自修、旷课、考试不及格等项目进行核查,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处;
4.学生处及相关部门成立文明寝室督察小组,就申报文明寝室的寝室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复查,最终确定“文明寝室”名单;
5.由学校批准、发文公布文明寝室名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标兵寝室的评比
1.标兵寝室的评比为每学年一次,在文明寝室评选后进行,参与评比的寝室须在同一学年获得“文明寝室”称号,各学院按照1%的比例推荐;
2.标兵寝室的评比分为三个环节,为期三周,具体评比流程如下:
(1)第一周为寝室生活展示周,评审委员会将不定期走访申请寝室,结合寝室文化、寝室氛围及寝室卫生等评分;
(2)第二周为寝室文化宣传周,申报寝室将集中进行寝室文化、精神风采展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其寝室文化特色进行评分;
(3)第三周为舞台展示周,在学校举行“标兵寝室”的最终评选和颁奖仪式,申报寝室以PPT演讲等形式展示寝室精神风采,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前两次分值及此次表现对申报寝室进行排名,最终评选出“标兵寝室”。
3.评审委员会由校“文明寝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师生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确保本次评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4.公示与反馈:评审过程中各项公示由评审委员会发布;对于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处理,并公布结果。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学生处、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寝室”申请表浙江传媒学院文明寝室、标兵寝室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