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丰富校园文化,展示与提高我校学生的影视作品创作能力及影视艺术修养,鼓励学生用影视作品讴歌“美丽中国”,反映社会现实,并为浙江及全国各级各类数字影视作品竞赛遴选佳作,特举办浙江传媒学院首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教务处、校团委
2.承办单位:电视艺术学院
3.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大赛主题
我的视界·我的世界
四、参赛要求
(一)作品类型
1.DV短片单元:剧情短片(含微电影)、纪录短片、专题短片、实验短片、MV短片、广告短片等;
2.动画短片单元:剧情动画短片、非剧情动画短片;
3.手机短片单元:涵盖DV短片单元和动画短片单元;
(二)内容题材
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动植静物、时尚品牌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以数字技术加工影像、特技影像以及实验影像等作品。
(三)作品要求
1.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在其他类似竞赛中获奖,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不得剽窃抄袭;
2.不含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破坏程序、电脑蠕虫或定时程序炸弹等程序;
3.内容健康积极,构思新颖,有对生活的独特感悟;
4.表现手法有创新,技术娴熟;
5.时长:剧情短片(含微电影)一般不超过15分钟,纪录短片、专题短片一般不超过10分钟,实验短片一般不超过10分钟,MV短片一般不超过5分钟,广告短片一般不超过3分钟;动画短片一般不超过10分钟;手机短片一般不超过5分钟;
6.所有作品分为3部分:(1)成片;(2)素材片;(3)3分钟的拍摄花絮;对白、旁白、解说须配有中文字幕;
7. 所有作品为数字影像文件,上交作品形式一律为可读光盘,光盘原始档案录制为格式光盘(不压缩),格式参数符合数字技术规范(附件一);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参赛作品一品一盘,光盘外包装上粘贴标签注明学院、参赛作品名称、参赛作者(限4名以下)、指导教师姓名(限1名以下),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学院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
五、大赛规则
(一)赛事流程
本次大赛分为下列三个阶段:
1.征集阶段:参赛学生将参赛作品交送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统一将作品、作者签名的参赛报名表(附件二)、学院盖章的参赛汇总表(附件三),经检查可以正常识读的作品光盘送交电视艺术学院学工办,地址:生活区18号楼102室,联系人:王志伟,电话:86832179;
2.初评阶段:大赛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经初选评选出各竞赛单元入围作品;
3.展映阶段:各竞赛单元入围作品统一在学校网站或电视艺术学院网站展映,由全校师生点击观看,按点击量和票选结果计数;
4.决选阶段:根据网络观看点击量和票选结果,由专家评委组投票决选出各竞赛单元优秀作品;
5.颁奖点评阶段:颁奖闭幕式上举行获奖短片专家点评和作者创作阐述;
6.作品传播和人才储备阶段:获奖优秀作品由主办方提供播映参赛资金支持,选送参加国(境)内外各类影视短片竞赛,并计为第二课堂学分;获奖优秀作品作者列入全校学生科研创新和竞赛人才库,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评奖;
(二)相关活动
大赛期间,将举办以“新媒体时代数字短片创作”为主题的学术论坛,届时校内外专家将进行演讲和点评活动;
六、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一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5%,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并设最佳创意策划奖、最佳技术制作奖、最佳导演奖各1项,奖金700元;
2.优秀组织奖: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优秀组织奖,其条件是: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3.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出获优秀作品奖的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有关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个人,大赛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优秀作品使用权(非盈利性质),相关作品如获经济收益归属于作者个人。
附件一:浙江传媒学院首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规范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首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作品规范.doc
附件二:报名表(请不要自行改变报名表格式)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首届“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三:作品汇总表 附件3 “金鸥杯”数字短片大赛报名汇总表.doc
教务处 团委 电视艺术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